津丽党发(200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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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09年将对我区村党支部(总支)、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全面提高村级班子整体素质,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继续采取“一票双推、等额不定职、相对多数”方法,按照先选村委会、后选党支部(总支)的程序,确保党支部(总支)候选人得到大多数群众认可,大力选拔适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需要的综合素质高、群众威信高,为民服务意识强、廉洁从政意识强、致富带富能力强、开拓创新能力强,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团结顾大局、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的“双高四强六带头”型村级干部,努力把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东丽率先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各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把选举质量,加强舆论宣传,把握选举动态,敢于和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2、充分发扬民主。在换届选举中,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支持村民当家作主,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有序参与,引导党员和群众公正、自主地提名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人选,依法进行选举。
3、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民的合法权益。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和选举操作程序的行为,必须彻底纠正。严重违法或营私舞弊的,要坚决查处。
三、目标任务
要通过换届选举,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1、村级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双高四强六带头”型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一般要达到高中、中专以上,其中大专以上的要达到40%以上。
2、村级班子结构明显优化。换届完成后,村“两委”班子要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的合理的梯次配备。其中,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应有1名,45岁以下的要有2—3名。同时,“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少数民族聚居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要有少数民族干部。
3、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和“一人兼”比例稳中有升。经过换届选举,村“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比例要分别达到60%以上,有条件的,力争达到70%。
4、执政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换届选举,村级班子真正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决策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不断增强,在城市化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等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维护和发展好农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任职条件
(一)村“两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觉拥护和接受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积极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政策规定,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
2、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善于用市场经济规律引领村级发展,想干事、会干事,懂经营、会管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强。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能够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区率先发展的新形势,敢于和善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4、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处理突出矛盾,运用民主、示范、服务的办法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5、遵纪守法意识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思想品质好,道德修养高。
6、民主意识、团结意识和群众观念强。乐于服务群众,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群众威信比较高,自觉维护团结和稳定。
7、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原则上,55岁以上的不宜新进班子;上届班子中60岁以上的一般不再留任,确因工作需要,且群众拥护、身体素质好和工作能力强的村主要干部,经街乡党委考察同意,可继续当选。
村党支部(总支)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两委”会成员候选人:
1、因经济、刑事及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被处刑罚刑满释放后未满五年的,劳教释放后未满三年的。
3、受过党政撤职以上(含撤职)处分后未满三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后未满三年的。
5、严重违反村规民约,搞邪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6、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组织或参与集体访、越级访或非正常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
7、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毁坏选票、毁坏票箱等手段,破坏村“两委”会换届选举的。
8、年老体弱,不能胜任领导工作的。
各村可结合实际,按照上述要求,制定具体的村“两委”会成员候选人条件。
五、方法步骤
2009年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具体实施和后续工作三个阶段。对已经撤村、列入整体撤村规划已履行撤村民主程序的村和实施整体搬迁的村,经逐级上报批准后,不再进行换届选举。
1、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一是搞好摸底调查。各街乡要抽调骨干力量,逐村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特别是要对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征地拆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逐项排查、梳理,提前化解矛盾纠纷。要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要制定处置预案,保证换届选举任务顺利完成。要搞好村集体资产审计,全面公开党务村务,对“两委”班子及成员要组织开展承诺述职考核、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
二是搞好宣传动员。按照区、街乡、村三个层次,召开动员会议,把全区党员、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安排部署上来,集中力量搞好换届选举。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有线电视、广播、报纸、村务公开栏等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程序及方法步骤,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营造和谐的选举氛围。
三是搞好骨干培训。开展区、街乡、村三级培训,培养一批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骨干力量。区负责培训区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区直单位负责包村工作的主管领导、街乡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街乡负责培训派往各村的工作人员、村“两委”会成员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村要在参加区、街乡培训的基础上,在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要求。
四是严格核定职数。继续落实《关于实行村级干部编制化管理的意见》,按照3000人以下村干部编制不超过5名,3000人以上村干部编制不超过7名的要求,合理配备村干部。
2、依法合规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
一是推选村民代表。在换届选举前,各街乡要指导各村根据区下发的《东丽区村民代表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制定通过本村的《村民代表选举办法》,按照村民代表条件,采取户代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
二是推选选举委员会。在街乡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村党支部(总支)主持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选委会主任一般应由村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
三是完成选民登记。选委会要严格执行《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本村《选举办法》中,对选民资格要做出明确规定。村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由选委会做出解释或纠正,争议较大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做出决定。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提名候选人。继续采取“一票双推、等额不定职、相对多数”的方法,确定村委会初步候选人和党支部(总支)候选人推荐人选,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并公布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对依法推选出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要采取组织座谈会、考察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候选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选。
五是正式选举。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严格选举程序。要积极组织和动员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发放工作,提高选举的成功率。委托投票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并按程序办理书面委托;要设立秘密写票间,保证选民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选举一般不设流动票箱。投票结束后,要及时公开唱票、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