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东丽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组长余明斗所作的《关于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利用半年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了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活动,并形成了执法检查工作报告。这个报告较为全面、客观地评价了该法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充分肯定了区政府积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所取得的成效。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我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科学治教、依法办学的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深化,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教师队伍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学校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会议强调,积极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人力资源强国,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对加快东丽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1、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科学治教、依法办学。
2、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提前两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任务。积极争取政策根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3、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管理机制。根据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东丽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黑网吧、交通安全、占路摊贩等问题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4、加强教师、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实施教师和干部队伍培养工程,加快培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交流机制,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专业精通、群众满意,适应形势与任务发展要求的教师和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