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要求,依据《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天津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东丽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4年6月,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督察组于2024年7月12日向东丽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朱向东通报督察报告,副组长陈向党提出整改工作要求,东丽区委书记贾堤作表态发言,东丽区区长李春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东丽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东丽区委、区政府把坚持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保护、双碳等重点工作,不断擦亮东丽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东丽区成立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高位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确定45个区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纳入全区“多考合一”考评指标。
东丽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协同治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持续开展“清河湖”、汛期水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推进“河湖长+”机制有效运行。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源头防控,严格重点企业土壤污染管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东丽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绿色发展,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国家级环保绩效A级企业。加快构筑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家,东丽经开区获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推动交通运输低碳转型,重点企业大宗运输“公转铁”比例达50%以上。发展清洁能源,落地5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东丽区不断释放生态资源经济价值。基本建成14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坚持生态产业化,支持市场主体参与新立郊野公园、赤土郊野公园的运营。推动东丽湖区域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林下、湖边和水面经济,推进欢乐谷、东湖风景区、胡张庄乡村振兴示范区等“串珠成链”。
督察指出,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全国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有差距,监管责任不清,部分职能部门、街道思想上依然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环境局的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区生态环境局的工作。部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明,任务不清,督察组发现一厂排水渠黑臭水体后,经与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进一步沟通,两家单位对黑臭水体管理职责相关文件解读存在分歧。
环境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由于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存在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水乱倒、燃煤散烧、扬尘污染等问题。部分“老村台”污水收集、处理方式不明,东杨场村一体化水污染处理设施、污水临时收纳罐运维情况不佳,存在跑冒滴漏和破损情况。北旺村沟渠内垃圾多、存在水体异味且被截断。津芦线旁和利时五金建材燃烧散煤取暖,现场出现黑烟。新立村、东扬场村、四合庄村等存在售卖、燃烧散煤问题。归航路周边裸地已苫盖区域出现破损,融文园、融章园之间规划道路堆放建筑垃圾且未苫盖,融创城周边道路存在积尘,融丹园北侧规划道路上有物品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痕迹。公路养护管理中心院内存有扫保过程中收集的尘土、废物,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且表面干燥,产生扬尘污染。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专项整治有差距。华明非正规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现有存量缺乏准确评估,场地安全利用尚未明确具体方案。按照《东丽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东丽区制定了华明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处置和风险管控综合治理方案,目前渗滤液处置量超过了整改目标,尚存渗滤液底数不清,同时尚未对后续场地安全利用提前规划并确定方案。
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整改任务未按期完成,按照《东丽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应于2022年12月完成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截至督察时仅完成主体施工,通水调试等后期任务进展滞后,超过整改时限。
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不力,东丽区于2021年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发现违建、违法用地、手续不齐等问题,但部分问题仍未查处整改到位。部分搅拌企业封闭料场密闭不严,露天堆存散体物料苫盖不全,厂区道路积尘,车辆冲洗不及时,扬尘污染。应由街道查处的12起违建问题,经反馈仅1起正在履行法律程序。区住建、规资、生态、应急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对混凝土搅拌站问题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系统思维和统筹谋划。
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难以完成,2023年截至11月底,全区PM2.5浓度均值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
部分街道物流仓储行业无组织排放严重,东丽区在矿粉、煤炭、废渣的储存、运输环节精细化管理薄弱,无组织排放严重,临近津山铁路一处场、无瑕街一处钢铁废渣储存场、以及多处无名仓库等点位均发现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问题。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难以落实,2020年、2021年,东丽区煤炭消费总量分别超出控制目标0.92%和9.80%。2023年截至11月30日,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耗煤量13.78万吨,已超过全年控制目标,东丽区耗煤量192.72万吨,超进度用煤5.79万吨。全年预计用煤211.89万吨,超年度控煤指标7.97万吨。
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粗钢压减实际量与控制任务数据不一致,督察发现,相关企业统计耗煤量、粗钢产量方法混乱,如耗煤量干基、湿基混用,粗钢产量随意采用连铸机产出量或粗钢入库量。新天钢炼焦化工有限公司实际耗煤量与控煤任务数据有出入,向主管部门报送的耗煤量和原始台账通过皮带秤记录的实际耗煤量不一致,单月少报10000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粗钢压减任务数据与实际粗钢产量有出入,向主管部门报送的粗钢产量和炼钢原始台账粗钢生产量不一致,单月少报63178吨。
水污染防治方面,部分地表水考核断面超标。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区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为88.89%。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缺乏减排工程支撑,《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明确,2023年东丽区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300吨、氨氮排放减少30吨,但东丽区未完成相应减排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指标。
“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有差距,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西河、西减河两旁个体商户私搭乱接临时排污管道,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河湖管护不到位,金钟河南孙庄段河道南、北侧各发现1处废弃多年的取水管,深入河道数米。
雨污串流、混流仍然存在,区域性雨污跑冒严重,五号路雨水泵站闸门密闭不严,海河水倒灌致雨水管网冒水;东丽大道南北两侧污水外溢,臭味较重,大量污水在绿化带或平地漫流,部分污水就近流入雨水管网,居民反映强烈;金钟街慧捷路雨水管网混入污水;幸福河、务本河等河流沿岸发现多处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未按计划开展务本河泵站扩建工程,按照《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应于2023年完成建设的务本河泵站扩建(一期)工程项目。自2018年起开展准备工作以来,尚未如期完成任务。
区域污水收处能力不足。东丽湖温泉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东丽湖南部污水处理厂长期高负荷、超负荷运行。督察发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前蓄池由于地面沉降问题发生形变,回流管道破损,电柜泡水导致设施停运,部分地方存在漏水情况,主箱体已无法承受压力发生形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东丽大道南北两侧小区外的绿化缓冲带污水漫流,已形成大面积集聚。芳樱路幼儿园门口雨水井漫流污水,经排查是污水井跑冒,导致雨水井溢满。
无瑕街等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足,该区域依靠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的现状未改变,且该设施已接近满负荷,难以满足无瑕街进一步发展需求,污水产生量发生变化时有跑冒风险,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已迫在眉睫。
四是长效监管机制运行不畅。渣土处置消纳长效管理机制未发挥作用,金桥街原向阳村拆迁空地堆存大量未苫盖渣土,2台挖掘机、1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正在进行取土作业,作业过程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车辆运输便道未硬化,尘土弥漫。前期建设的渣土处置场长期不能正常运行,2017年,东丽区在华明镇建成设计总库容90万立方米的渣土消纳场,因土地性质无法按原设计功能正常使用,建成后长期闲置,直到2020年8月,才以土地整治名义接收少量渣土,目前仍低负荷运行。
部分废物回收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水平低,金钟街东安驾校院内回收废品企业,破碎废塑料无任何防尘措施,设备及厂区积尘严重,叉车未注册贴牌且尾气疑似超标排放。海标市政工程公司院区内物料无苫盖防尘,半露天焊接涂装。金钟街一从事建材倒卖、废旧机械拆解经营户,无营业执照,拆解产生废机油存在撒漏现象,厂区多处井口有污水流入。金壁德混凝土有限公司东侧空地有多家违法经营废品回收加工企业,木材粉碎机、钢材切割机、塑料打包机露天作业,无任何防尘收集设施,渣土、建筑垃圾露天堆存,大量残存废油的铁桶露天堆存。军粮城镇东堼村东侧、津山铁路南侧一处大型废旧汽车堆存、拆解场地,拆解产生的废机油存在撒漏现象。
督察要求,东丽区要针对全域城市化的现状、特点进行分析、研判,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分工负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抓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并发挥生态环境效益。已完成的整改项目,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开展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混凝土搅拌站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要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解决污染问题的治本之策,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针对区域污水收处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切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认真分析原因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管网布设情况,统筹污水收处能力及空间布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让群众持续感受到变化、不断增强信心。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综合手段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督察强调,东丽区委、区政府应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天津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方案,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东丽区委、区政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