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大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9月26日)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丽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发建设项目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个别代表辞去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和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补选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东丽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草案)》的议案。书面审议了关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和建议(第四、五、六、七、八、九号)》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落实情况的初审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李大勇向常委会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大勇指出,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以贯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要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科学谋划明年任务,以更实的举措和更高的要求,努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东丽人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争做经济大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李洪艳、刘宝林参加。
副区长张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季文生,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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