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大勇出席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宝林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军、李洪艳、李光华出席。副区长孙晓光就落实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大勇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城市形象、保障上合组织峰会成功举办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决策和区委部署、提高城市品质的务实举措,是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内在要求。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刚性监督推动法规进一步转化为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李大勇强调,一要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把准职责定位,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把法规执行到位、落到实处。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紧盯难点,着重围绕“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法定职责落实情况、重要制度条款的落实情况,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情况,逐条逐款严格对照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形成完整的监督工作闭环,真正形成监督压力,真正让法规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增强刚性,深入查找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找准影响法规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准确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督促“一府两院”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责任,抓好整改落实、依法把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二要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刚性和成效。要立足职能职责,找准人大在实施两个《条例》工作中的定位和任务,把握好监督对象、内容和程序,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四不两直”讲究方式方法,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到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统筹、压实职责,密切协作、解决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以法治力量和刚性监督推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让城市形象更加靓丽、城市品质更加提升。
副区长孙晓光指出,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为群众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区人大城建环保委负责同志通报了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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