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天津东丽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宝林带领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东丽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四号桥河、小王庄河、张贵庄雨水泵站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河道水环境管护工作落实情况及泵站建设运行情况。人大代表结合实地调研和自身工作,就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刘宝林指出,河湖长制是一项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的生态文明制度安排,必须强化责任、创新担当、务求实效,不断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提升水环境质量。他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河湖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区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保护利用水资源、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防洪除涝安全建设等主要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要健全完善机制,强化执行落实。要主动对标对表新政策、新要求、新经验,探索创新相关机制。持续推动构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探索“河湖长+警长+检察长”联动监管模式,完善问题反馈整改和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要坚持共建共治,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提高监督质效。发挥人大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各街道人大工委要深入推进人大代表河湖长制监督员履职工作常态长效。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河湖长制工作,营造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促进建设“水清岸绿”的生态河湖。
区政府办、区水务局、相关街道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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