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东丽区水务局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从队伍建设、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方面,不断加力做好水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有力保障涉水领域安全。
东丽区水务局取消了原有的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水政监察事务中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平稳有序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衔接,保证执法工作不间断。
围绕河道防汛保安、河湖岸线保护、水资源管理、城市排水等重点领域,东丽区水务局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排查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制止违规取水和排水、河道设障、河湖“四乱”等苗头性问题,有效防范涉水违法行为。
东丽区水务局落实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监管,针对个别轻微违法案件,运用“疏、引、帮”等柔性措施,指导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彰显执法温度。
东丽区水务局还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等时机开展常态化普法。
|